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柱排青公园三期景观提升工程已由沈阳市城乡建设局计划处以“关于天柱排青公园三期景观提升工程投资计划的函”沈城乡建设局计便字【2019】3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天柱排青公园三期景观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项目地点位于沈阳市天柱排青公园内新开河南部地段。包含天柱排青公园东侧局部地段。用地面积约18公顷。
2.2.招标规模:总面积约18公顷。具体包括:种植树木,微地形、平整场地,景观路,天柱亭广场,观鸟轩,渠首广场,排青台,排青主题景墙,锦龙桥,种植草皮,花卉,平整地形,停车场。
2.3.合同估算价为:10万元
2.4 招标范围:造价咨询。
2.5 工期要求: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10日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1月5日,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4.2.投标保证金额0.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陆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世纪大厦)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联系电话:024-22565039
联系人:刘杨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编:110006
开户银行:建行辽宁省沈阳融汇支行
账 号:21001370008052518656
联系人:李聪 杨帅天
电 话:024-83733912-86
传 真:024-83733837
E-mail: 2537023072@qq.com
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