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项目名称)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锦州市太和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太发改发【2020】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锦州汤钛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锦州汤钛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内容如下:辽宁汤河子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中信钛业公司新厂区南侧地块。
2.3建设规模:本期设计规模为11000立方米/天,远期总设计规模规划增设到50000立方米/天。( 1 )污水处理厂建设: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综合污水处理分两期建设,设备按5000立方米/天规模建设,土建工程按10000立方米/天规模建设;第二部分钛业低盐污水处理按6000立方米/天规模建设;(2 )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钢带增强聚乙烯管DN600,长度6.2km,包含进水管线(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至污水处理厂)3.7km,排水管线2.5km。污泥含水率不大于50%,脱水后污泥外运处置或综合利用。
2.4计划工期:1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08月31日(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6质量标准: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造师贰级(含)以上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安全考核证、无在建项目。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1 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申请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若少于5家全部入围。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21 年 02 月 05 日至 2021 年 02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进行资格确认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未按上述要求下载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代理公司不予受理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 年 02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汤钛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合金西里81号 地 址:锦州市古塔区饶阳里90 号
邮 编:121100 邮 编:121100
联 系 人:施先生 联 系 人:王荣荣
电 话:0416-4567551 电 话:0416-4590111
2021 年 02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