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三部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18384 | 工程名称 | 复合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三部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18384001003 | 标段名称 | 复合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三部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含造价) | ||||||||
建设单位 | 沈阳恒瑞汇鑫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东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项目管理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05月26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年05月2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 | 建设地点 | 康平开发区朝阳工业园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天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于作维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 | 建【造】11062100006281 | 3257520.000000元 | 976日历天 | 合格 | 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并且具备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法人单位 | 90.1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天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于作维 | 尹金良 | 李倩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 |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 | ||||||||
证书编号 | 建【造】11062100006281 | 建【造】11131100009219 | 建【造】11061100018040 | ||||||||
投标报价 | 3257520.000000元 | 2980000.000000元 | 31578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976日历天 | 976日历天 | 976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并且具备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法人单位 | 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并且具备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法人单位 | 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能力,并且具备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独立法人单位 | ||||||||
评审得分 | 90.15 | 84.98 | 83.19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天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一、辽宁天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业绩:项目管理业绩:城乡结合部-大东区王家村、辛家村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大东区景观亮化一期工程项目管理;重点企业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沈阳中关村片区开发项目建设工程项目过程造价审计机构南区;辽宁省康平县垃圾再生能源发电厂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沈阳市浑南区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 TOT 项目。二、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企业业绩:项目管理业绩: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建放射治疗机房;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药物 I 期临床试验中心工程项目;高新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及配套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绩:滇中新区空港智园项目(一期);红信广东佛山三水物流园项目;中新天津生态城清华产业园一期提升改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三、北京华审金建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业绩:项目管理业绩:大兴国际机场主干道路联络线两侧环境整治提升(一期)工程项目管理;北京市延庆区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