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翔凤河南侧现状道路配套路灯及信号灯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2839 | 工程名称 |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翔凤河南侧现状道路配套路灯及信号灯工程总承包(EPC)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2839001001 | 标段名称 | 逍遥湾商务区基础设施完善项目(一期)—翔凤河南侧现状道路配套路灯及信号灯工程总承包(EPC) | ||||||||
建设单位 | 大连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05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逍遥湾国际商务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王志国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161778652; | -6.000000% | 2024年09月20日开工至2025年03月20日竣工,181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91.43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王志国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王志国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孙振宇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辽22116177865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4)0008181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市政电气自控专业高级工程师;20193330379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161778652; | ||||||||||
投标报价 | -6.000000% | ||||||||||
工程工期 | 2024年09月20日开工至2025年03月20日竣工,181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评审得分 | 91.43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1、设计投标报价:依据计价格[2002]10号《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下浮30%;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6%。 2、设计项目负责人:孙振宇;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电气自控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20193330379;项目经理:王志国;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16177865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4)0008181 4、得分业绩:1、黄泥川软件园东软实训基地二期项目配套设施建设工程EPC总承包;2、连锁街(青泥街)商区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工程EPC总承包。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