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金普新区前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前石渠干渠中段改扩建工程第一批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548 | 工程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前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前石渠干渠中段改扩建工程第一批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548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前石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前石渠干渠中段改扩建工程第一批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大连弘里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0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金普新区大魏家街道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李东昂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2021202203086 | -5.000000%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7月03日,19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86.76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大连金堃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李东昂 | 陈晓曈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李东昂 | 陈晓曈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李宏崴 | 李殿龙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辽2212021202203086];安全生产考核证[辽建安B(2022)1507323]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辽221141560161];安全生产考核证[辽建安B(2016)1513531]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1428200051] | 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0728040002]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2021202203086 | 辽221141560161 | |||||||||
投标报价 | -5.000000% | -6.000000% | |||||||||
工程工期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7月03日,19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2024年12月20日-2025年07月03日,195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 |||||||||
评审得分 | 86.76 | 76.16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大连金堃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汇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哈尔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1、设计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30%;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5%。 2、设计项目负责人:李宏崴;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1428200051 3、施工项目负责人:李东昂;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2021202203086;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22)1507323 4、得分业绩:(1)东陶项目周边部分道路及场地平整工程EPC总承包。(2)江河融合绿色智造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净水处理工程、污水净水管网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第二中标候选人:大连金堃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主体单位);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拟中标单位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联合体主体单位);市政行业乙级(联合体成员单位)。 1、设计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25%;施工投标报价:以金普新区财政局审定的工程预算控制价下浮6%。 2、设计项目负责人:李殿龙;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道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0728040002 3、施工项目负责人:陈晓瞳;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辽221141560161;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辽建安B(2016)1513531。 4、得分业绩:(1)临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一期)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