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渤海校区大学生公寓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2697 | 工程名称 | 大连海洋大学渤海校区大学生公寓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2697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海洋大学渤海校区大学生公寓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大连海洋大学 | 填报单位 | 大连壹方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3月1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5年03月1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大连海洋大学渤海校区院内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赵兴泽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京1112019202001524 | 107717536.280000元 | 150日历天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94.8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赵兴泽 | 马晓龙 | 陈冬雨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赵兴泽 | 马晓龙 | 陈冬雨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张菲菲 | 佟柏松 | 胡博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京1112019202001524)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贵1522018201900897)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辽 1212018201901021)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31301658)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02101547) |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12101685)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
证书编号 | 京1112019202001524 | 贵1522018201900897 | 辽1212018201901021 | ||||||||||||||||||
投标报价 | 107717536.280000元 | 105566668.000000元 | 104491234.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15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 合格,设计成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时满足项目审批及施工需要;工程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且能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核。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建筑行业甲级 | ||||||||||||||||||
评审得分 | 94.89 | 88.23 | 85.0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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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30%;施工费按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下浮1%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设计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30%;施工费按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下浮3% 。第三中标候选人: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设计费按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文)下浮30%;施工费按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下浮4%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